“发展普惠金融”已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、新思想和新战略,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.合作金融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刻不容缓.当前我国农村存在“百信模式”和“山东模式”两种主要模式,“山东模式”正在创新性试点,从内在机制层面看,还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.通过对“山东模式”与“百信模式”的比较研究,本文基于“山东模式”的实践经验提出,应该坚持普惠金融目标导向,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“创新性”的认识,在实践中坚持合作金融核心机制,创新合作金融监管,有效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