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纵深推进, 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也日益增加, 以至被征地农民不断产生. 失去土地后, 被征地农民在获得一定数额补偿金的同时, 彻底从农业劳动中分离出来, 务农技术开始变得无用武之地, 成为种田无地、 就业无岗的 “城镇游民” .作为民生之本, 再就业是被征地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途径, 也是被征地农民分享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的主要途径.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, 需要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水平, 发展经济, 创造稳定的就业岗位, 地方政府也应在政治、 经济、 文化、 社会等方面发挥职能, 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.